近日,汕尾市人民政府印發《汕尾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。《行動方案》共提出1個年度工作目標和9方面重點任務。《行動方案》包括指導思想、工作目標、重點工作任務等內容。其中,工作目標要求2025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(AOI達標率)為98%,細顆粒物(PM2.5)年均濃度控制在17.7微克/立方米以下,消除重污染天氣;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,完成省下達的氮氧化物(NOx)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減排目標。市城區二氧化氮(NO2)年均濃度控制在12微克/立方米以下,其他縣(市、區)控制在15微克/立方米以下。